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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配资技巧 【行业资讯】业主有权调取小区监控吗

发布日期:2025-02-25 22:22点击次数:98

股市配资技巧 【行业资讯】业主有权调取小区监控吗

  业主有权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吗?

  目前的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业主不能查看小区监控,但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以随意查看小区监控。

  一般在不涉及隐私和重大事件的前提下,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查看小区视频监控,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予以配合。

  监控录像一直都是比较敏感的,因为一旦调看就有可能侵犯到其他业主的隐私权,一些小区规定只有警察来了才能调看监控录像,避免对物业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如果业主丢了东西要求调取监控录像,物业可以让业主先报警,等警察来了才能配合调出相关监控录像。

  原则上,业主是不可以单独查看监控视频的,需要通过公安部门的监督才能调取监控录像。但是,也要分情况,比如车辆剐蹭等公共区域不涉及隐私和重大事件的前提下,如果业主实在急需,可以调取部分监控录像查看,但是不允许拷贝。

  事实上,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在内的任何一部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业主是否能够调看小区监控视频,但明确注明业主享有“知情权”。

  是不是因为业主有了知情权,他就可以随意查看小区监控的呢?

  客观地说,虽然小区监控安装在公共区域,但是可能因为角度的问题,不排除有一些摄像头拍摄到其他业主的隐私,所以物业公司在对外提供监控时,一般要采取谨慎的态度。

  那么,

  在遇到有查看监控录像需求的业主时,

  物业公司应当怎样做呢?

  一、要判断

  先要判断需要调取监控录像的区域和事件是否涉及到其他业主的隐私,是否是重大事件,如果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首先要报警,等警察到场后,根据公安机关要求配合。

  二、核实业主身份

  当业主在小区内发生物品丢失等涉及业主财产权益的事件时,小区业主提出查看监控录像要求的,作为物业可以为业主提供帮助。

  不过一定要对业主的身份进行核实,避免出现鱼目混珠的情况,让真正的业主权益受损。

  经过核实后,确认是本小区业主,物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给予帮助,对于身份认定失败的非小区人员,物业可以选择拒绝其查看监控录像的要求。

  三、明确业主查看监控的目的

  物业公司应该要业主明确一下查看监控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他是因为车辆被损被盗等比较严重的原因,那么业主应当先报警。

  毕竟小区的监控资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能会牵涉到个别业主的权益,基于对其他业主隐私保护的考虑,想要查看监控的业主可通过公安机关来提取调看,也可以在公安部门的现场监管下,复制涉及相关事务的监控资料。

  四、了解业主查看哪一时间段的监控

  如今大部分小区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并且是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这也表明了监控资料有限。当业主提出查看监控时,就需要业主明确查看的是哪一个时间段的监控。

  因为小区监控并不是业主想什么时候调取,就可以随意调取,也要遵守物业公司的工作流程。

  五、业主登记留档,并声明不作他用

  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业主在调取某一时间段的监控录像时,需要业主进行登记,同时声明查看这个监控业主不作他用,并签字按手印。

  六、物业公司按照程序登记报备,避免争议

  物业公司在给这个业主查看监控以后,他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登记报备一下,可以是自己内部的一个程序,比如说记载业主在哪个时间段查看了哪一个时间段的监控,以防后续发生争议时,可以有据可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案例回顾】

  何先生存放在某小区内的轿车被划伤,

  需要调取当日的监控录像进行取证处理,

  可偏偏那天监控坏了,

  不能查看和调取监控录像。

  何先生非常生气,

  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轿车被划伤的责任,

  并据此理由拒交物业费。

  此案四个问题:

  1、这种情况该怎样跟业主解释?

  2、该案中,企业对业主存车被划伤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3、本案中,企业对业主的存车划伤损失应如何来承担?

  4、企业应如果来规避业主存车被损及被盗的风险?

  参考答案

  1、小区监控属于共用设施设备,业主交纳了物业服务费后,物业公司对其负有维修维护和保障其使用功能的义务。监控出现问题,没有保障其使用功能,企业应承担为维护不力所造成的责任。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赶紧维修,恢复其使用功能;二是向业主坦然承认自己维护不力的过失,承担维护不力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责任,争取业主的谅解。

  2、该案中,企业应对业主存车划伤损失应承担管理不善责任。业主存车被划伤,虽不是企业所为,企业不应承担直接损失责任。但存车被划伤,说明企业在车辆存放和监控看护两个方面都存在管理不善过失,故应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3、本案中,企业对业主的存车划伤损失,可按业主所交纳的日保安费和日维修费来承担。因为,业主所交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安、保洁、绿化、维修和客服五个方面。企业综合服务,其他三项没有问题,只是在保安和维修方面出现了问题,并且是在存车划伤当日检查出现问题,则企业应按业主所交纳的日保安费和日维修费来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4、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来规避业主存车被损及被盗的风险:

  (1)加强安保管理及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尽力避免此类事故的再度发生。没有事故,是最好规避风险的办法。

  (2)用告示和标识提醒业主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告知业主应承担的车辆存放责任和车场的管理监控及赔付责任,先说断,后不乱。

  (3)用合同或协议来明确,业主应承担车辆存放责任和车场的管理监控及赔付责任。用合同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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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物业只承担监控维护不到位的责任,物业如果没有收取车辆管理费的情况下,对车辆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只要监控正常使用,自然能找到责任人来承担责任,如果监控设备管理不当造成故障而找不到责任人,无论有没有收取车辆管理费,物业公司都要承担提供不了证据代位承担车辆损坏赔偿责任。小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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